《易經》之學,貴在通變、占筮遇變卦,乃常有之事,此亦天機之示,事理之顯也、夫變者,動之機,吉凶之始、故斷卦之要,首在審察變爻、知其變,方能趨吉避凶,洞察幽微。
一、卦變之理:本卦、之卦與變爻
一卦在手,先有本卦,此為事之始,為當下之態、若卦中爻象皆靜,無陰陽之變,則以此卦之卦辭與象辭斷之、例如,得乾卦,六爻皆為陽,則以“元、亨、利、貞”之德觀之,察其剛健之性,知其天行之健,君子以自強不息、此乃靜卦之斷法,簡明而直截。
然《易》之道,在于變動不居、筮法所得,常有“老陽”之九與“老陰”之六、老者,變之征也、陽極則生陰,陰極則生陽,此乃天地自然之理、凡爻遇九、六,是為變爻,亦稱動爻、變爻易其本性,陽變為陰,陰轉為陽,由此而生一新卦,謂之之卦,或稱變卦。
本卦為體,為事之根基;之卦為用,為事之歸趨、本卦示其始,之卦兆其終、變爻則是連接本卦與之卦的樞紐,是事態發展的關鍵所在,吉凶禍福,多由此而判、 故解卦者,不可不察變爻之義。
二、變爻多寡之斷法
卦之變爻,或一或多,其斷法各異,古來賢哲已立有準繩、宋儒朱熹在《易學啟蒙》中,對此有過精辟的總結,至今仍為治易者所宗。
一爻變:卦中僅有一爻變動,此爻乃事變之核心、吉凶之判,專取此變爻之爻辭、 例如,占得天山遯卦,初六爻變,則之卦為天火同人、此時,無需觀同人卦辭,亦不必覽遯卦總辭,惟獨聚焦于遯卦初六之爻辭:“遯尾,厲,勿用有攸往、”辭義已明示,退避不及,居于末尾,有危險,不宜前往、 一爻之變,其意專一,吉凶昭然。
二爻變:卦有二爻變動,則以此二變爻之爻辭共同參斷、然二者之中,以上位之變爻為主,下位者為輔、 蓋上位者,事態發展更進一步,其所示之象,更為切近未來。
三爻變:若有三爻變動,則事態已然複雜,非一爻之辭所能盡述、此時,應兼採本卦與之卦的卦辭來判斷、 以本卦之辭為貞,為事之主體與開端;以之卦之辭為悔,為事之結果與終局、 觀兩卦之義,權衡其間之轉化,吉凶自明。
四爻變:四爻變動,則卦中不變之爻反而成為關鍵、此時,應取之卦中那兩個不變之爻的爻辭來斷事,並以下位之不變爻為主、 蓋陰陽過半已變,大勢已趨向于之卦,然未變之爻,乃是舊態之殘留,亦是新局中之隱患或轉機所在。
五爻變:五爻變動,則局面幾近全變,僅存一爻未動、此時,吉凶之判,便取之卦中那唯一不變之爻的爻辭、 此爻如中流砥柱,于大變局中,獨存其性,事之最終關隘,盡顯于此。
六爻皆變:此為極變之象,事體已全然轉化、若本卦為乾、坤二卦,則分別取其“用九”、“用六”之辭以斷、 “用九”見群龍無首,吉;“用六”利永貞、此二者,乃純陽、純陰之卦,變通活用之極致、若為其餘六十二卦,六爻全變,則專看之卦的卦辭,不必再理會本卦、 舊局已破,新局已成,吉凶當從新局而斷。
另有南懷瑾先生之見,遇兩爻變動,若有陰有陽,則取陰爻之辭,因陽主過去,陰主未來、若兩爻同為陰陽,則取上位之爻、此亦一家之言,可作參考。
三、梅花易數之體用生克
上為宗《周易》經文之法,另有梅花易數一派,其法更為靈活,尤重“體用”之說、梅花之法,多以一爻為動,以此動爻所在之卦為“用卦”,另一靜止之卦為“體卦”。
體,為占問之主體,為自身。
用,為所占之事,為對方,為外界環境。

吉凶之判,全在體用二卦五行之生克關係。
用生體:最為吉利、如體卦屬木,用卦屬水,水能生木、此象主有貴人相助,事易辦成,不勞而獲,百事順遂。
體用比和:亦為吉象、如體用皆屬木,此為同道相輔,朋友相助,謀事可成,雖有競爭,終得其利。
體生用:為泄氣,為耗損、如體卦屬木,用卦屬火,木能生火、此象雖非大凶,然主辛勞付出,多有耗費,事倍功半、若所求之事,本就應當付出,則此象亦不算壞。
用克體:最為凶險、如體卦屬木,用卦屬金,金能克木、此象主有大災禍,事多阻礙,輕則破財,重則傷身,所謀之事,斷難成功。
體克用:為我克者,雖有阻力,然終能克服、如體卦屬木,用卦屬土,木能克土、此事雖難,但經一番努力,尚能掌控局面,最終可以成功,但亦需耗費心力。
除體用之外,尚需觀互卦與變卦、互卦由本卦二、三、四爻與三、四、五爻組成,代表事情發展的中間過程、變卦則昭示最終結局、 若體卦雖被用卦所克,但互卦、變卦皆來生助體卦,則可謂先難後易,終有轉機、反之,若用卦生體,而互、變皆來克體,則是先甜後苦,外順內藏隱憂,不可不防。
四、六爻納甲之世應動靜
六爻之法,又稱納甲筮法,其理更為繁複、卦中不僅有六親、五行,更有世爻與應爻之分。
世爻:為占問者自身,是一卦之主、 世爻之旺衰,直接關係到問事者自身的吉凶與承受能力。
應爻:為所占之事或對方、 世應之關係,即人與事之關係、世應相生相合,則人與事順,易于成功;相沖相克,則人與事悖,多有不睦與阻礙。
卦中之動爻,其作用至關重要、動爻可生、克、沖、合卦中任何一爻,從而改變整個卦的五行力量對比、判斷吉凶,須看用神、用神者,所問之事在卦中之代表也、例如,問財運,以妻財爻為用神;問功名,以官鬼爻為用神。
吉凶之總訣,在于用神之於世爻,是有益還是有損。
動爻生助用神,且用神又來生合世爻,此為大吉之象。
動爻克制用神,或用神雖旺卻克制世爻,此為大凶之兆。
忌神發動(克用神之爻為忌神),則事必有阻、若得元神(生用神之爻為元神)亦動來生助用神,或制服忌神,則凶中有救。
變爻在此法中,其義理體現為“化出”、如財爻發動,化出官鬼,謂之財動化鬼,求財反惹是非、官鬼持世,化出父母,求官反得辛勞、其間生克變化,細緻入微,非精研不能明其奧妙。
綜而言之,變卦斷吉凶,無有定法,存乎一心、 或依爻辭,或觀象數,或論體用,或察世應,皆是通往易理之徑、然萬變不離其宗,皆以陰陽消長、五行生克為基石,以動靜變化為樞機、習易者當熟知其法,更要洞明其理,將卦象與事理人情相結合,方能觸類旁通,庶幾近之。